概要:1、澄清模糊认识,明确“两委”关系。对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许多同志一直认识模糊。有的同志认为,村委会是全体村民选举出来的,对任何事情拥有决定权,只要依法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村支部就无权过问,并以此为借口,向村党支部闹“独立”,抵制村党支部的领导;有的同志认为,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就是体现在抓党建、管党务上,除此之外的权限都属于村委会;也有的同志认为,村党支部领导核心,就是包揽村里的一切事务,不论大小,事无巨细,都由党支部说了算,进而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工作。以上这些观点和认识都失偏颇,我们必须予以克服和纠正。其实党章中明确规定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党支部是农村一切组织和全部工作的领导核心,在政治上对村委会实施领导,这是由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的自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不能含糊。党的基层组织是我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同其它村级组
怎样当好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标签:调研报告怎么写,调研报告格式,http://www.laixuea.com1、澄清模糊认识,明确“两委”关系。对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许多同志一直认识模糊。有的同志认为,村委会是全体村民选举出来的,对任何事情拥有决定权,只要依法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村支部就无权过问,并以此为借口,向村党支部闹“独立”,抵制村党支部的领导;有的同志认为,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就是体现在抓党建、管党务上,除此之外的权限都属于村委会;也有的同志认为,村党支部领导核心,就是包揽村里的一切事务,不论大小,事无巨细,都由党支部说了算,进而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工作。以上这些观点和认识都失偏颇,我们必须予以克服和纠正。其实党章中明确规定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党支部是农村一切组织和全部工作的领导核心,在政治上对村委会实施领导,这是由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的自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不能含糊。党的基层组织是我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同其它村级组织相比较,党支部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只有村党支部才能把全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统领起来,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各种矛盾,这是其它组织所不能替代的。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领导核心作用。主要是提出全村经济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通过村委会工作,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支部意图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协调村委会同其他组织的关系。二是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讨论议决村内的重大事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自觉维护和遵守,并监督考核在村民组织中工作的党员和干部。三是支持保障作用,支持和保障村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行使职权。
2、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两委”职责。201x年,区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农村干部实行规范化管理的试行意见》和《关于印发农村规范化制度》两个文件,其主要目的就是要以协调处理农村“两委”关系为核心,提出了以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为突破口,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进一步明确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在《意见》中明确规定: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在本村政治、经济、文化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其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制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则,对本村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作出决策建议,审议村委会及其它村级组织提交的重要事项和村集体较大支出请示等,然后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提交党员大会(党员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村委会或其它村级组织进行实施,并负责对实施过程及最终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定和完善村党支部、村委会及村级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任期目标和工作目标,监督和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目标的具体落实;决定本村重要人事安排,制定村级财务支出审批制度,领导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收入和支出进行审查和监督,领导村委换届选举工作,支持、监督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活动,指导和支持青年团、妇代会、民兵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召开“两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两委”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等等,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意见》同时对村委会的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村委会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实施村党支部制定的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要定期向村党支部汇报工作情况并听取指导意见;村集体企业的经营形式、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和管理、公益事业建设等重大事项,要报请村党支部研究讨论形成决策建议,根据决策建议,依法按照民主程序召集有关会议讨论通过,然后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经村党支部审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并带领村民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活动,积极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根据有关规定和村民提议,报请村党支部批准,主持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有关事项,会后将决定事项向村党支部汇报;定期向村党支部、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委会工作,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村党支部和村民的监督;严格按照村党支部制定的规章制度,管理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财产以及村级财务的收入和支出,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监督和审核,较大支出要报请村党支部审议批准。以上规定,不仅对“两委”职责进行了较为明确的界定,更就一些主要工作作出了程序性地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我们之所以搞得这么细致,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制度来规范行为。因为,只有制度才带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希望大家能够很好地执行,这是能否正确地处理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关系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