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资金结汇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投资者专用账户资金结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外国投资者本人或其委托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注明有关账户开户行、账号、到资情况、结汇币种、结汇用途、金额等) 2、账户开户核准件的企业联(验后返还) 3、申请之日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的银行对账单 4、账户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证明(如工程合同、财产购买合同、发票等) 5、外国投资者委托境内自然人或法人申请结汇的,应提供依法办理涉外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6、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境内非居民向外商投资企业划转办理境内非居民现汇账户向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划转,需提供以下材料:1、外国投资者本人或其委托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注明其境内非居民个人现汇账户开户行、账号、币种、资金余额等情况及所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 2、外经贸部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成立或增资等的批复文件 3、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 4、经批准生效的企
办理《外汇登记证》,标签:注册公司流程,如何注册公司,http://www.laixuea.com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资金结汇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投资者专用账户资金结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外国投资者本人或其委托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注明有关账户开户行、账号、到资情况、结汇币种、结汇用途、金额等)
2、账户开户核准件的企业联(验后返还)
3、申请之日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的银行对账单
4、账户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证明(如工程合同、财产购买合同、发票等)
5、外国投资者委托境内自然人或法人申请结汇的,应提供依法办理涉外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6、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
境内非居民向外商投资企业划转
办理境内非居民现汇账户向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划转,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外国投资者本人或其委托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注明其境内非居民个人现汇账户开户行、账号、币种、资金余额等情况及所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
2、外经贸部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成立或增资等的批复文件
3、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
4、经批准生效的企业投资协议、章程
5、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6、若非新设成立的企业,应提供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和相关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7、外国投资者委托境内自然人或法人办理有关事项的,应提供依法办理涉外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8、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
股 权 转 让(仅适用中方转外方、中方股权转让外汇收入结汇)
中方办理股权转让款结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有关账号、币种、金额、结汇用途等股权购买金结汇的内容和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的申请。外方委托中方提交申请的,还应提交相关的委托书)
2、股权转让协议
3、企业董事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或企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外经贸部门批准中方向外方转让股权的批复文件 5、被收购企业的外汇登记证复印件及最近一期的验资报告
6、股权购买对价分期支付的,另须审核分期支付的证明,证明中注明分期付款的进度、已付金额和应付金额
7、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股 权 转 让(仅适用于外方转中方、中方支付转让款)
中方收购外方股权,需向境外支付转让款时,
1.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股权结构、申请方企业的出资进度、出资账户、收款方名称、银行、账号)
2. 被收购企业外汇登记证
3.企业董事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或企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 股权转让协议
5.外经贸部门关于所投资企业股权结构变更的批复文件
6.被收购企业最近一期的验资报告
7.与转股后收益方应得收入有关的完税凭证
8.外汇账户对账单
9. 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
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款划转
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境内投资款划转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所投资企业的股权结构、申请方企业的出资进度、本次出资币种金额、出资账户、划出银行及划入银行名称、账号)
2、投资性外商企业外汇登记证
3、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外经贸部门批复文件和批准证书、外汇登记证、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4、同一投资项目多次划拨投资款的,应提交历次投资划拨核准件企业留存联
5、账户银行对账单,如以外债出资,应提供外债履约情况登记表
6、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