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3)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 建议起诉理由部分的写作程式如下:“综上所述,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抗拒改造,在监内又进行××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监管秩序,触犯了刑法,已构成重新犯罪。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人亦供认不讳,并记录在卷。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1款的规定,特将此案移送你院审查,依法处理。(三)尾部 1.分两行写明致送的人民检察院全称,即“此致”“××××人民检察院”。 2.落款: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加盖起诉机关公章。 3.附项:注明随同起诉意见书移送的罪犯改造档案的卷数、页数;罪犯新犯之罪或漏判之罪的案卷材料的卷数、页数;其他随同移送的证据材料的件数;有些无法移送的证据材料的名称、数量及存放地点。三、狱政机关起诉意见书与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的区别(一)相同之处1.性质相同 两者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是以案件侦查终结的结论为依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是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的起诉意见。2.以事实为基础
狱政法律文书中的起诉意见书及范例,标签:法律文书范本,法律文书大全,http://www.laixuea.com(3)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
建议起诉理由部分的写作程式如下:“综上所述,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抗拒改造,在监内又进行××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监管秩序,触犯了刑法,已构成重新犯罪。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人亦供认不讳,并记录在卷。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1款的规定,特将此案移送你院审查,依法处理。
(三)尾部
1.分两行写明致送的人民检察院全称,即“此致”“××××人民检察院”。
2.落款: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加盖起诉机关公章。
3.附项:注明随同起诉意见书移送的罪犯改造档案的卷数、页数;罪犯新犯之罪或漏判之罪的案卷材料的卷数、页数;其他随同移送的证据材料的件数;有些无法移送的证据材料的名称、数量及存放地点。
三、狱政机关起诉意见书与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的区别
(一)相同之处
1.性质相同
两者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是以案件侦查终结的结论为依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是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的起诉意见。
2.以事实为基础的特征相同
叙述罪犯在服刑期间所犯新罪或漏罪都要求真实、准确、具体,对犯罪的性质以及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情节、手段、结果七要素也要交代清楚明白 。
3.行文格式、内容基本相同
都包括有标题和编号、犯罪嫌疑人或罪犯的基本情况、主要犯罪事实和证据、起诉理由和法律根据,移送审查的人民检察院等。
(二)不同之处
1.制作起诉意见书依据的法律条款不同
公安机关制作的起诉意见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监狱等执行机关制作的起诉意见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
2.起诉案件范围不完全相同
公安机关起诉的案件基本上是发生在社会上的各类刑事案件;监狱等执行机关起诉的案件是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所犯新罪或发现原判时所有发现的漏罪,并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一般属于狱内案件,范围较小。
3.被起诉的作案分子不同
公安机关要求起诉的作案分子一般是社会上的自由人,起诉意见书中称作案分子为犯罪嫌疑人;而监狱等执行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中要求起诉的作案 分子是正在服刑的罪犯。
4.尾部的署名不同
公安机关制作的起诉意见书,应写明文书签署人(局长)的职务和姓名, 或签名盖章;监狱、劳改队制作的起诉意见书,不是文书签署人(监狱长或支队长、总队长 )而是监狱或劳改队机关的全称,还要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起诉意见书所叙述的应是刑法规定的,有充分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而不是一般违反监规监纪、不服管教等错误,不能以错为罪。
紧扣新罪和漏罪。起诉意见书中叙述的犯罪事实,应是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发生或在判决时有发现而又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不能把已判处刑罚的犯罪事实写入起诉意见书。
对同一犯罪主体的犯罪行为不可分割起诉。即有新犯之罪,又有漏判之罪的,应当一并办理。
在阐述建议起诉理由时,要明确监狱等执行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法定权利和地位,防止出现“移送你院依法从严惩处”、“依法起诉”请予以严惩”等超越本身权利和地位的文字 。
【 范 文 】
××省××监狱
起诉意见书
(199×)×监管起字第85号
罪犯程××,男,现年23岁,汉族,江苏省××市人,初中文化程度,因q奸罪经××市××区人民法院于1992年2月21日以(1992)×法刑初字第30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5年,于1992年4月28日送××监狱执行改造。1995年5月12日转来我监执行改造。
现经调查证实,罪犯程××在服刑改造期间,又犯有下列罪行,主要事实如下:
罪犯程××和68名罪犯于5月上旬由××监狱转来我监执行改造后,这批罪犯中的刘××、王××、韩××等对转监极为不满,公然煽动、蒙蔽、胁迫同来的罪犯对抗政府,抗拒改造,并策划越狱。程犯受鼓动后,积极响应。于5月12日、13日、14日三次参与密谋活动。并提出“散布谣言,煽动罪犯 绝食,聚众闹事,趁机抢夺干警枪zhi,捣毁监舍,冲出去”的越狱方案,气焰十分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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