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82),经秋审入矜疑(83),即免死。吏因以巧法(84)。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85)。噫!渫恶吏忍于鬻狱(86),无责也;而道149之不明(87),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88),其枉民也(89),亦甚矣哉!*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90)。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91)。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92),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93):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94),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注释]①康熙五十年(1711),作者因为戴名世《南山集》作序,受株连,入刑部狱近两年。文章记狱中事实,在触目惊心的叙述中,间作冷峻深沉的议论。②刑部狱:清政府刑部所设的监狱。刑部,明清两朝设六部,刑部掌刑律狱讼。③窦(dòu豆):
方苞《狱中杂记》原文及注释,标签:古代散文知识,http://www.laixuea.com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82),经秋审入矜疑(83),即免死。吏因以巧法(84)。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85)。噫!渫恶吏忍于鬻狱(86),无责也;而道149之不明(87),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88),其枉民也(89),亦甚矣哉!
*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90)。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91)。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92),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93):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94),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
[注释]
①康熙五十年(1711),作者因为戴名世《南山集》作序,受株连,入刑部狱近两年。文章记狱中事实,在触目惊心的叙述中,间作冷峻深沉的议论。②刑部狱:清政府刑部所设的监狱。刑部,明清两朝设六部,刑部掌刑律狱讼。
③窦(dòu豆):洞。
④洪洞(tóng同)令:洪洞县令。洪洞,今山西洪洞县。
⑤作:起立。
⑥疫作:瘟疫流行。
⑦天时顺正:气候正常。
⑧叩所以:询问原因。
⑨遘(gòu购):遭遇,指染病。⑩牖(yǒu友)其前:在前方开一个窗户。
(11)屋极:屋顶。
(12)薄暮:傍晚。管键:锁。
(13)矢溺:大小便。矢,同“屎”。溺,同“尿”。
(14)相薄(bó帛):相混杂。
(15)质明:天亮时。启钥:开锁。
(16)并踵顶而卧:并排睡一起。踵,脚后跟。顶,头顶。
(17)旋避:回避。
(18)积贼:惯偷。(19)气杰旺:精力特别旺盛。
(20)或随有瘳(chōu抽):有的人染上病也随即就痊愈了。瘳,病愈。
(21)骈死:接连死去。
(22)轻系:轻罪被囚的犯人。佐证:证人。
(23)京兆狱:京城监狱,即当时顺天府监狱。
(24)五城御史司坊:京城分东、南、西、北、中五区,称五城,设五城兵马司,并设巡城御史,负责治安方面的事情。司坊,管理街坊间的刑事案件。坊,当时京城分为十坊,每司负责二坊。司、坊协司,访缉各地来京官员钻营贿赂等事。(25)迩年:近年。
(26)九门提督:掌管京城九门的步兵统领。九门,指正阳、崇文、宣武、安定、德胜、东直、西直、朝阳、阜城诸门。所访缉纠诘:所访查缉捕来受审讯的人。
(27)十四司正副郎:清初刑部设十四司,每司正职为郎中,副职为员外郎。好事者:多事的人。书吏:掌管文牍的小吏。
(28)钩致:钩扯抓获。
(29)械手足:手脚戴上刑具。
(30)俾:使。
(31)导以取保:诱导犯人花钱保释。
(32)“量其家”句:衡量他们家中财产多少作为敲诈的依据。剂,调剂。
(33)中家:中产之家。
(34)“为标准”句:作样子警告其他人。
(35)罹(lí离)其毒:遭受其毒害。
(36)寝食违节:睡觉吃饭都不正常。
(37)伏见:即看到。伏,表示谦卑。圣上:臣民对皇帝的尊称。这里指康熙。
(38)质:询问,评判。
(39)上:皇帝。昌言:献言。(40)结正:结案、正式判决。
(41)羁:关押。
(42)旧典:过去的制度。(43)推恩:施恩。
(44)细诘:深究。
(45)拔本塞源:拔除弊端的根本,堵塞弊端的源头。
(46)朱翁:不详。余生:名湛,字石民,戴名世的学生。(47)同官:县名,今陕西铜川市。
(48)泛讯:广泛地询问。
(49)死刑狱上:判处死刑的案件上报呈批。
(50)斯罗:也作“撕罗”、“撕掳”,排解、打理的意思。
(51)极刑:凌迟处死的刑罚。行刑时先断其肢体,最后断其气。(52)绞缢:绞刑。
(53)加别械:加别的刑具。
(54)大辟:斩首。要:要挟。(55)质其首:用人头作抵押来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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