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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县工商局开展红盾打假护农行动事迹材料

    时间:10-14 09:47:21来源:http://www.laixuea.com 事迹材料阅读:8806

    概要:农村市场秩序,事关农村发展,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对于工商部门来讲,促进新农村建设,首要的任务是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健全执法机制,提高护农效能。近年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局工作部署,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时刻把维护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全面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了“农资打假、红盾护农”行动,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查处了一批坑农、损农、害农的违法案件,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商品,有力的维护了我县农资市场秩序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基本情况 两年来,我局在红盾护农行动中,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10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3200人次,检查涉农市场主体950家次,并逐户建立台帐,实行农资经营户的信用分类管理。截止目前累计投入农资打假经费13.7万元,立案97件,结案95件(移交司法机关2起),违法总值63万元,罚没款58.5万元,查扣了大批假劣、不合格农资物品,有力的维护了我县农资市场秩序的有序和稳定。 二、加强领导 周密部署 我县是农

    XX县工商局开展红盾打假护农行动事迹材料,标签:先进事迹材料,教师先进事迹材料,http://www.laixuea.com

    农村市场秩序,事关农村发展,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对于工商部门来讲,促进新农村建设,首要的任务是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健全执法机制,提高护农效能。近年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局工作部署,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时刻把维护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全面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了“农资打假、红盾护农”行动,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查处了一批坑农、损农、害农的违法案件,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商品,有力的维护了我县农资市场秩序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基本情况

     

    两年来,我局在红盾护农行动中,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10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3200人次,检查涉农市场主体950家次,并逐户建立台帐,实行农资经营户的信用分类管理。截止目前累计投入农资打假经费13.7万元,立案97件,结案95件(移交司法机关2起),违法总值63万元,罚没款58.5万元,查扣了大批假劣、不合格农资物品,有力的维护了我县农资市场秩序的有序和稳定。

     

    二、加强领导 周密部署

     

    我县是农业大县,做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是支持“三农”、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为了切实开展红盾打假护农行动,县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红盾打假护农行动领导小组”,印(本文来自www.laixuea.com,转载请注明!)发了《XX县工商局红盾打假护农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县工商所所长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将红盾打假护农行动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在春季、夏季、秋季有重点的查处农资违法案件。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划片包干,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消极应付、造成农民利益受损的,严肃依法追究责任,同时积极与农业、质检、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力争形成管理合力,全力以赴打好红盾打假护农攻坚战。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在红盾护农工作中,我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整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以辖区监管为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能动性,实施日常规范管理和市场巡查职能,不断探索和建立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大要案的查处力度,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为依托,及时解决农资消费投诉和群众举报,切实维护了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无照经营是造成市场无序的重要原因。加大对无照经营的查处力度,是维护农资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力手段。我局结合市场巡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资市场全面清理活动,各所按照辖区全面建立健全了农资经营者的“经济户口”,逐户建档,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并结合年检工作,认真检查农资经营者的主体经营资格,严厉查处无前置审批许可、营业执照和超范围经营农资行为,对前置审批证件失效的责令其停止经营农资或者变更其经营范围,对于乱挂靠主体资格不清的农资经营企业进行认真清理整顿。同时,继续实行和完善农资经营户“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分别发放了农资经营进、销货台账,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农资经营责任书》,不断强化农资经营者的质量责任意识,引导农民正确选购农资商品,共同抵制假劣农资,从而建立了快捷、高效的农资市场科学监管体系。

     

    2、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抽查,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

     

    根据我县特点和农业生产实际需要,我局以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商品为重点,在不同季节适时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定向质量检测工作,有效的防止了假劣商品流入我县市场。两年来,我局对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具等农资商品实施了质量抽查,共抽检化肥225组,不合格48组;抽检农药59组,不合格9组;抽检种子68组,不合格24组;抽检柴油机31组,不合格13组并分别做出了行政处罚。总体上看,农资商品质量较往年有所提高,农资经营户及农户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自觉抵制假劣农资商品坑农害农的行为。

     

    近年来,我局始终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的,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对大要案件实行跟踪查处,发现案源抓紧查办,尽快结案,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我们通过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先后查处了多起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案件,震慑了不法分子,净化了农资市场环境,树立了工商形象,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以下几起典型案例:

     

    a、刘某无照经营劣质化肥案

     

    3月18日,XX县巩店镇乐安村村民孙某等人投诉本镇永昌村刘某经销的生态源牌高效有机复合肥(袋标总养分≥45%、净重50公斤)存在质量问题。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刘某经销化肥没有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属无照经营行为。经抽样检验,该肥料总养分仅为16.1%,其中含氮量为o,是劣质化肥。4月26日,我局依法对刘某做出了取缔、没收20袋劣质化肥、罚没款17000元的行政处罚。

     

    b、王某经销劣质化肥案

     

    4月7日,XX县春店乡南王村30多户村民集体投诉本村王某经销的芦凤牌复混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该村200亩小麦产量受损,初步估算,该村村民因施用了芦凤牌肥料小麦减产损失约为7.8万元。我局依法对该芦凤牌复混肥抽样检验,经XX市质量检验所鉴定,该肥料的总养分仅为1.3%。由于该案性质严重,农民损失较大,我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c、王某制售假冒磷肥案

     

    5月21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在XX县双桥乡王土楼王腰庄利阚路旁检查发现王某正在生产加工假冒磷肥。在其约400平方米的厂房内堆放着加工好的颗粒磷肥约300吨,已加工袋装标为“XX荆州斯马特化(本文来自www.laixuea.com,转载请注明!)肥有限公司” “斯马特”牌颗粒磷肥200袋,每袋重40公斤,厂房一角堆放着原料约30吨,另有搅拌机1台,锁边机1台,磅秤2台,两轮斗车2辆等。在当事人住所检查发现标有“龙峰”、“九华山”、“斯马特”、“施可富”、“飞龙”、“峰山”、“秀青”、“生态源”等品牌肥料编织袋14431个。执法人员当场对200袋假冒斯马特颗粒磷肥实施扣留,对300吨散放磷肥实施封存,并依法取样送检。待检测后,再做进一步处理。由于该案案值较大,已移送公安机关调查。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维权意识

     

    在红盾护农工作中,我局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农村向广大农民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农资方面的知识,提醒农民朋友通过正规渠道到合法的经营户处购买农资并索要发票,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投诉。同时,我局适时开展宣传活动,散发了《致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一封信》4000余份,还在电视台公示了不合格农资商品,引导农民消费,开展了农资信用等级评定,认定、表彰了一批诚信良好的单位为“农资质量放心店”单位。另外还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以便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同时制定了工作进度表,确定专人负责有关信息的搜集整理,真正扎实推进了农资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了我县农资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总之,我局在红盾打假护农行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打假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决心,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总结经验,继续努力,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我县市场经济秩序健康、有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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