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三、法制完备且得到普遍遵从,具有高效率的执法体系。 新加坡以严刑峻法闻名于世,其立法完备、法网严密,事无巨细均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以法治国、治权、治民,是个高度法制化的国家,在执法方面十分严厉,任何人违法都要受到严厉制裁。新加坡国民能够理解法律制度是为保护多数人的基本权利和安全而建立的,故支持用严刑峻法的模式管理国家,大多能够自觉遵守并由他律转化为自律。新加坡的警察被授予很大的权利,其执法活动也受到广大居民的支持。在新加坡,司法享有很高程度的独立,法院的判案不受任何机构、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和影响,任何人一旦犯法都要受到制裁。如曾有荷兰公民范达米因携带毒品进入新加坡被判绞刑,荷兰政府和其他组织先后向新加坡政府求情,世界人权组织发表声明,要求新加坡总统出面干涉,反对施以死刑的国际特赦组织要求新加坡总统宽恕范达米,荷兰皇后也给新总统写信。这些求情均未奏效,新加坡按照自己的法律,按期绞死了范达米。 新加坡的法律体系深受原宗主国英国的影响,是个判例法的国家,但建国后不久就因地制宜地取消了陪审团制度
南京市检察干部培训团赴新加坡、香港培训考察报告,标签:考察报告范文,考察报告格式,http://www.laixuea.com三、法制完备且得到普遍遵从,具有高效率的执法体系。
新加坡以严刑峻法闻名于世,其立法完备、法网严密,事无巨细均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以法治国、治权、治民,是个高度法制化的国家,在执法方面十分严厉,任何人违法都要受到严厉制裁。新加坡国民能够理解法律制度是为保护多数人的基本权利和安全而建立的,故支持用严刑峻法的模式管理国家,大多能够自觉遵守并由他律转化为自律。新加坡的警察被授予很大的权利,其执法活动也受到广大居民的支持。在新加坡,司法享有很高程度的独立,法院的判案不受任何机构、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和影响,任何人一旦犯法都要受到制裁。如曾有荷兰公民范达米因携带毒品进入新加坡被判绞刑,荷兰政府和其他组织先后向新加坡政府求情,世界人权组织发表声明,要求新加坡总统出面干涉,反对施以死刑的国际特赦组织要求新加坡总统宽恕范达米,荷兰皇后也给新总统写信。这些求情均未奏效,新加坡按照自己的法律,按期绞死了范达米。
新加坡的法律体系深受原宗主国英国的影响,是个判例法的国家,但建国后不久就因地制宜地取消了陪审团制度,1994年废止了向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提出上诉的制度,最高法院内的上诉庭成为新加坡的最终上诉庭。在近年来进行的司法改革中,以拥有亚太地区速度最快、反应最强的法庭制度为目标,杨邦孝大法官在司法行政方面作出了多项改革措施,如为解决突出的案件积压问题,设立夜间法庭、民事和刑事案件均采用审前会议、将承办死刑案件所需法官的人数从两人减为一人、简化诉讼程序、简化一些形式上的繁文缛节等。新加坡的司法制度根据社会的需要不断演变,力求为公众提供一个有效率的法律体系。根据瑞士的国际管理学院/世界经济论坛所出版的1993年世界竞争力报告书,新加坡的司法制度在新兴工业经济体系中名列榜首,说明了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程度及外国人对新加坡法制的评价。
四、以方便、快捷为目的,高科技普遍应用于司法领域。
新加坡在司法界、法律服务界及政府的行政上积极推行电脑化,日益先进的科技水平在新加坡的司法领域中得以大量运用。参观过程中,高等法院内的高科技法庭令我们赞叹不已,它拥有目前最先进的电脑及视听设备和系统,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对物证、位置示意图、视听资料等均用多媒体电脑进行展示,使法官、旁听者更加直观地了解案件真象及证据。为了使一些特殊证人能够不受干扰地提供证词,在法庭外有专门的证人室,通过视听监控系统进行交流,既避免了证人与嫌疑人直接见面的尴尬,也使证人的全部作证过程能被直观地反映,便于质证。在海外的证人也可通过这些设备和系统向法院提供证据作证,以节约诉讼资源,降低诉讼成本。1997年,法院开始施行以电子方法呈递文书的高效系统,诉讼当事人的律师通过电子存档系统呈递诉讼文书,而法庭通过该系统和律师直接沟通。新加坡还大力推广法律网络,该网络包容了许多系统如判例法、数据库、综合法律咨询等,为律师及公众服务。他们认为,法律网络不仅能使法律服务的成本降低,提高速度和素质,更为重要的是它表现了政府与律师在资讯技术上所作的一项策略性投资,能把新加坡的法律服务水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具有更强的国际竞争力。当然,日新月异的科技也淘汰了一些不能及时适应的法律工作人员。
五、新加坡法律规定和法律执行的特色。
就刑事法律规定和执行而言,与我国有明显差异的有:1、无犯罪和违法之分,任何轻微的危害行为,只要其性质符合法律的规定,即为犯罪,一般无犯罪的定罪数额标准。2、其所称的“贪污”类似于我国所说的“行贿和受贿”,而侵吞公款的行为,以其侵吞的方式认定为盗窃、诈骗等。“贪污”主体无特殊要求,任何受雇于政府、公共机构及私人企业的雇员都可构成。贪污犯罪的举证责任倒置,由犯罪嫌疑人证明自己所收受的财物等有合法理由,否则就是犯罪。3、保留肉刑(鞭刑),相信鞭刑具有阻却犯罪的威吓力,死刑采用的是传统的绞刑方式。4、逮捕权、保释权属法院,但挪用公款、贪污、强奸等不需逮捕令便可逮捕。5、证人必须出庭,任何人接到法庭传票不到庭,被认为是蔑视法庭,法庭可签发逮捕令。不协助警方提供证据的是犯法行为。6、犯罪嫌疑人在被警方调查期间无权请律师,直至被控上法庭才可。7、上诉是书面审,且有可能加刑。8、刑事案件在听审前,须经过法院的过堂和审前会议。9、检察署是政府的法律服务部门,属行政机构,没有法律监督权,总检察长是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一切针对政府的民事诉讼都是以总检察长为被告。10、无错案追究、国家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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