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天河区安监局贯彻《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配套制度之一一次性告知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和衙门作风,依据《天河区贯彻%26lt;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26gt;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管理和服务相对人到机关办事或来电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的制度。第三条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要求:(一)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充后,经办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办理。(二)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三)对需一次性
天河区安监局贯彻《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配套制度之一
一次性告知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和衙门作风,依据《天河区贯彻%26lt;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26gt;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第
二条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管理和服务相对人到机关办事或来电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的制度。
第三条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要求:
(一)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充后,经办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办理。
(二)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三)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均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
(四)各科室(所)要制定办事服务指南和一次告知材料,以备办事人员索取。
天河区安监局贯彻《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配套制度之二
限时办事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勤政、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形象,依据《天河区贯彻%26lt;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26gt;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限时办事制度是指管理和服务相对人到机关或局属事业单位办事,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科室(所)或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的制度。
第三条各科室(所)要根据自职能要求,提出各项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定。
(一)对即办事项,在管理和服务相对人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
(二)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结取件时间及经办人,限时办理事项收件回执单由科室(所)根据业务工作实际需要自定。
(三)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本文来自www.laixuea.com,转载请注明!)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的,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天河区安监局贯彻《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配套制度之三
文明执法制度
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营造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构建和谐天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执法人员应知法、懂法。要全面掌握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做到熟读、熟知、熟用。
二、执法人员要做守法的模范。执法过程或日常生活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不搞特权,不滥用权力,不拉关系,严格守法。执行公务时应佩戴执法证或工作证上岗。
三、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做到执法不走形、不变样,坚决排除个人主观臆断,坚决抵制人为因素干扰,坚决杜绝徇私枉法,坚决维护公平正义。
四、执法人员应当积极普法。在执法过程及日常生活中,要积极向群众宣传与本职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五、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应当说明执法依据,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做到执法对象清楚明白,将执法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六、执法人员应当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执法过程中,应当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群众咨询办事,对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当场可以一次性告知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执法时坚决杜绝粗暴、蛮横等不适宜的方式方法。
七、对于群众要求告知监督方式的,执法人员有义务告知,告知内容包括监督部门、监督电话等(天河区安监局监督电话:38622620)。
八、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本局的相关规定和工作纪律。
天河区安监局贯彻《广州市国家行
www.laixuea.com 本文来自2www.laixuea.com2转载请注明!www.laixuea.com 版权归属原作者 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配套制度之四文明办公制度
为落实《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和相关配套制度,强化我局机关办公秩序,依据《天河区贯彻%26lt;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26gt;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