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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05-11 21:39:48来源:http://www.laixuea.com 小升初指导阅读:8960

    概要:(5)7月22日前,对收到材料而没有报到的六年级新生要进行专访,查明原因和现拟就读学校,并将此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考试中心(并在“闵行区六年级新生招生”软件的报到栏内注明学生去向)。(6)8月15日前,公办初中学校根据区教育考试中心下发的六年级新生名单,发出正式报到通知书(报到时间、新生报到须知等),安排好新生入学。2.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安排各民办初中学校根据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的招生情况提出招生方案(内含报名条件、招生录取的办法),于3月30日前交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实施。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按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公布数据为准(其中:九年一贯制民办初中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审批确认的计划减去本校直升计划后的数据)。(1)报名工作2012年,本区民办初中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办法。5月初,各民办初中学校开通学校网站接受学生报名;(2)招生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民办初中对报名学生进行电脑派位或面谈。民办初中面谈时间:5月12日、13日(3)上报录取名单5月27日,

    2017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标签:小考指导,http://www.laixuea.com

    (5)7月22日前,对收到材料而没有报到的六年级新生要进行专访,查明原因和现拟就读学校,并将此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考试中心(并在“闵行区六年级新生招生”软件的报到栏内注明学生去向)。

    (6)8月15日前,公办初中学校根据区教育考试中心下发的六年级新生名单,发出正式报到通知书(报到时间、新生报到须知等),安排好新生入学。

    2.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安排

    各民办初中学校根据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的招生情况提出招生方案(内含报名条件、招生录取的办法),于3月30日前交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实施。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按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公布数据为准(其中:九年一贯制民办初中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审批确认的计划减去本校直升计划后的数据)。

    (1)报名工作

    2012年,本区民办初中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办法。5月初,各民办初中学校开通学校网站接受学生报名;

    (2)招生录取

    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民办初中对报名学生进行电脑派位或面谈。

    民办初中面谈时间:5月12日、13日

    (3)上报录取名单

    5月27日,民办初中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区教育考试中心。

    (4)几点规定

    若学生情况发生变化,放弃在本区已录取的民办初中学校就读而产生空额时(要有书面手续),空额数由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增补招生,空额录取名单和放弃书面手续一起送交区教育考试中心。

    当学生被两所及以上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时,需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保留一所学校(放弃其他录取学校)手续。

    学生被外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同时又被本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时,学生必须作出选择决定到哪所学校去就读,并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不作选择的学生按放弃本区民办初中录取处理。学生材料被外区民办初中学校调档,后果自负。

    3.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

    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色项目的申报、审核及公示工作。

    (1)3月23日前,相关学校将特长生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审核;

    (2)4月15日,各相关学校将教育局审核通过的招生方案对外公布;

    (3)4月20日至28日,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

    (4)5月2日,各相关学校将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信息上交教育局审核;

    (5)5月11日前,各相关学校通知审核通过的特长生现场测试;

    (6)5月19日、20日,招生特长生的学校对审核通过的报名者可进行特色项目进行测试,不得进行其他内容和书面形式的选拔测试;

    (7)5月23日前,特长生招生学校完成招生,各相关学校将录取学生的名单一式二份报区教育考试中心(其中一份报教育局备案)。

    (三)关于公办学校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的方法

    由于个别地区学生人数相对集中,辖区内学生人数远远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为确保全体学生入学和保持招生地段范围的相对稳定,拟根据当年招生工作摸底情况,对公办学校进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招生工作。方法如下:

    (1)按照本细则第一项第(三)款中的招生规定,优先安排第一项第(三)款第1条时,如在完成本条并尚有招生计划时,安排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

    (2)如在安排第(三)款第1条时,招生计划小于本条件中学生人数时,将采用电脑派位形式安排实际余额人数,招生计划用完后,对暂未派到学位的学生将采用统筹安排原则,安排至扩大的区域范围内的另一所学校;

    (3)如在安排第一项第(三)款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时,招生计划小于该条中学生人数时,安排方法同上所述。

    说明:

    (1)非本区户籍但持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的学生,产权房五年内无适龄儿童入学的,在安排完成第一项第(三)款中第4条规定情况入学后,若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额时,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此办法适用于2012年5月21日起办出产证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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