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8月初,依照全国“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别行动”的统一安排,我会对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采掘、建筑和加工制造等行业组织开展了“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别行动”调查。通过与用工企业工会代表对话、找农民工了解、发放农民工安全生产调查问卷以及召集农民工进行座谈,到安检部门、经济贸易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等方式了解目前我县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和健康问题,并把这次“特别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相结合。据调查:一、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一)农民工的现状:我县有采掘业75家,建筑业13家,加工制造业119家,总计有农民工13,520人,是工人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行业角度看,采掘业中农民工占从业人员的近80%,建筑业中占从业人员的71%,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二)农民工的安全生产问题:根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20**年全县工矿企业共发生工伤事故89起,矿山共发生工伤事故2起
关于我县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情况调查报告,标签:调研报告怎么写,调研报告格式,http://www.laixuea.com8月初,依照全国“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别行动”的统一安排,我会对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采掘、建筑和加工制造等行业组织开展了“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别行动”调查。通过与用工企业工会代表对话、找农民工了解、发放农民工安全生产调查问卷以及召集农民工进行座谈,到安检部门、经济贸易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等方式了解目前我县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和健康问题,并把这次“特别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相结合。据调查: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一)农民工的现状:我县有采掘业75家,建筑业13家,加工制造业119家,总计有农民工13,520人,是工人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行业角度看,采掘业中农民工占从业人员的近80%,建筑业中占从业人员的71%,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
(二)农民工的安全生产问题:根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20**年全县工矿企业共发生工伤事故89起,矿山共发生工伤事故2起,死亡2人;建筑业共发生工伤事故5起,死亡1人,多数为非公有制企业。这些事故中农民工死亡人数占75%以上。在加工制作业中,农民工的工伤和职业危害也相当严重,断指断手和职业中毒屡屡发生。在乡镇企业中,83%的企业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职业危害,30%的工人接触有害物质,60%的企业没有为从业人员配齐必要的防护用品。农民工超时劳动现象十分严重,因疲劳作业酿成的工伤事故也时常发生。这些企业的特点是农民工比较集中、劳动强度大、作业环境差、事故多发,安全健康权益易受侵犯。
(三)农民工的劳动保护和权益保障问题:根据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统计,20**年我县企业与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到30%;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农民工不到1.35%;按标准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不到30%;一个月加班加点超过36小时的单位占8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的占70%。
二、我县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落实情况
(一)农民工的劳动安全与卫生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
从调查中发现有二大问题: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表现在:一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规程不规范,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差。如被检查的项目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大多是通用文件,形式雷同,可操作性不强;二是有些企业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能真正落实到位。一些公司技术人员没有将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人员交底,缺少对某作业的验收制度,现场抽查作业人员发现有多名工(本文来自www.laixuea.com,转载请注明)人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岗作业;三是岗位责任制不落实,责任不清楚,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2)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较差
其中显示,一是一些单位学习宣传条例还不够深入。抽查中发现一些农民工根本不知道条例的名称,不清楚条例的具体规定;二是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流于形式,虽然工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齐全,明确记录了教育培训、安全交底等内容,但作业的农民工对本工种的安全生产常识却知之甚少。在检查中发现安全员虽为条例培训的讲授人员,但却说不出条例的名称;三是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滞后,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生产知识。如建筑施工技术工种工人混凝土工、抹灰工、钢筋工等持证上岗率较低,仅占工人总人数的18%,与现场施工要求差距很大。
(二)企业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情况。
为使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更好地履行群众监督检查职能,我会从1995年,建立了工会劳动保护机构,配有兼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一名,并在15个基层工会中建立健全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机构。但基层工会绝大多数没有将工会劳动保护列入主要工作内容,一般仅设有1名兼职人员从事日常工作,企业建立健全工会三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的很少,只有5.8%的企业建立。绝大多数规模小的非公有制企业,生产条件差,劳动保护设施简陋,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保障,存在伤亡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情况。工会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要求,应该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但由于工会劳动保护专职人员较少,只参加了少数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其余更多起重大死亡事故,工会均放弃了参与的权力。随着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私企、个体工商户大量增加,职业危害日益严重,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域、职责、任务以及新时期党和国家对工会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工会依法维护的责任越来越重,法定的工会劳动保护的任务越来越多。尤其近几年,工会劳动保护部门与政府有关部门配合的各种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就不一而足,更何况各级工会还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的特殊需要,开展一些独立自主的活动,显然只设劳动保护部门以及配备为数有限的专职劳动保护干部,根本无法应对如此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交给工会维护职工生命和健康的职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