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1总则1.1目的为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体系,制订本预案。1.2工作方针和原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试行)》《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XX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
某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标签:实施方案范文,实施方案格式,http://www.laixuea.com1总则
1.1目的
为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体系,制订本预案。
1.2工作方针和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XX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试
行)》
《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XX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ⅳ)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
1.5.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由扩散趋势。
(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3)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
(4)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5)XX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5.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2)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XX县范围;
(3)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4)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事件;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本文来自www.laixuea.com,转载请注明!)10例以上死亡病例;
(6)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7)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5.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4例;
(2)XX县范围内发生,1周内发病10?d29例,XX县(市),XX市辖区首次发生;
(3)XX县发生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4)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数50?d99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6)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d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5.4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腺鼠疫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9例;
(2)霍乱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一4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县人民政府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XX县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XX县XX县XX县卫生局局长担任。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工作需要确定,XX县卫生局、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办、县发展计划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劳动保障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食药监督局、县文物旅游局、县红十字会、县爱卫会、武警柳林支队等。
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XX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需要,XX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XX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2.1.1指挥部办公室及日常管理机构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XX县卫生局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承担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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